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是以中國近代文學家、理論家劉熙載命名的國內首個單獨設立的文學評論獎項,由江蘇省作家協(xié)會、泰州市委宣傳部聯(lián)合設立,旨在獎勵中國當代文學評論優(yōu)秀成果,推動中國當代文學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。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每兩年評選一次?,F(xiàn)將首屆評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
指導思想
以突出當代性、學術性和權威性,以公平、公正的規(guī)則和機制,評選關注當代文學史、介入當代文學創(chuàng)作前沿的優(yōu)秀作品。
二
獎項設置
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設立以下獎項:
1.評論著作2部,各獎勵10萬元;
2.論文6篇,各獎勵5萬元;
3.設特別獎1名,獎勵本土文學評論,獎勵2萬元。
以上獎金均為稅前金額。
三
評選范圍
1.面向全球致力于中國當代文學批評的學者、評論家;
2.具有原創(chuàng)性的中國當代文學評論論文和著作(不含論文集和漢譯論文、著作)。
上述參評作品須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中國大陸地區(qū)正規(guī)報紙、刊物、出版社公開發(fā)表和出版的著述。單篇作品以首次發(fā)表的時間為準,書籍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。多卷本著作應以全書參評。
參評作品必須是原創(chuàng)評論作品,無署名權等版權糾紛,參評期間不涉及法律糾紛。
四
評選標準
1.堅定文化自信,堅持正確的價值判斷;
2.堅持歷史與美學并重、思想性與學術性相統(tǒng)一的原則;
3.鼓勵介入當代文學創(chuàng)作前沿的新時代文學研究與批評;
4.鼓勵創(chuàng)造性轉化中國文論傳統(tǒng)、建構中國特色文學批評話語的優(yōu)秀作品。
五、評選方式
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評選采用提名推薦制。
五
評選方式
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評選采用提名推薦制。
六
評獎機構
1.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評獎工作在江蘇省作家協(xié)會和泰州市委宣傳部領導下進行,雙方聯(lián)合設立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組委會;
2.組委會聘請國內外著名學者、批評家,組成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評審委員會,負責參評作品的遴選。評委會下設提名委員會、初評委員會和終評委員會;
3.設立首屆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評選辦公室,負責具體評獎事務;
4.評選工作由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(jiān)督。
首屆泰州劉熙載文學評論獎評選辦公室
2023年9月
劉熙載(1813年2月25日—1881年3月2日),字伯簡,號融齋,晚號寤崖子,江蘇興化人。道光進士,官至左春坊左中允、廣東學政,后主講上海龍門書院多年。著有《藝概》《昨非集》《四音定切》《說文雙聲》《古桐書屋六種》《古桐書屋續(xù)刻三種》。其中,以《藝概》最為著名,是我國繼劉勰《文心雕龍》之后的又一部通論各種文體的文藝理論杰作,集我國古代美學思想之大成,論述充滿辯證法,因而劉熙載被譽為“東方黑格爾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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